快讯/宪法法庭判决死刑「有条件合宪」 民进党回应了

▲宪法法庭死刑存废言词辩论,司法院长许宗力。(图/翻摄司法院网页)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37名死囚声请的「死刑存废释宪案」,宪法法庭今(20日)做出合宪限缩的判决。对此,民进党发言人戴玮姗表示,民进党尊重宪法法庭针对死刑制度合宪性判决,期盼后续相关单位针对判决意旨之配套措施,仍需本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基本权利的原则审慎研议,符合社会期待。

本次释宪标的,乃针对刑法「杀人罪」、「性侵故意杀人罪」、「强盗故意杀人罪」、「掳人勒赎故意杀人罪」中的死刑是否合宪,作出解释。而宪法法庭做出的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认为死刑的规定合宪。

不过宪法法庭也做出限缩,必须要是「个案犯罪情节属最严重者」,才可以科处死刑。此外,1999年修法前的「掳人勒赎故意杀人罪」采用唯一死刑,该规定被宣告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