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合宪」! 但检察总长可提非常上诉 宪法法庭判决出炉

死刑释宪案宣判死刑合宪 。(中时资料库)

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20日作成合宪判决,但犯罪情节非最严重、第三审无辩护人、未行言词辩论或科处死刑未一致决,可以援引声请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检察总长亦得依职权提起,等待执行死刑的37名死囚,检察总长邢泰钊可以依个案状况,为死囚提非常上诉翻案。

有关机关依本判决主文第8项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执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