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门槛放宽 !宪法法庭判决「减免刑都可适用」

再审门槛放宽,宪法法庭判决,符合减刑条件也可声请再审。司法院宪法法庭书记厅长许辰舟(图左)、及司法院发言人张永宏说明宪法法庭判决结果。林伟信摄

毒贩因供出上游可以获得减刑,但有3名毒贩遭判刑定谳后,才知道自己因供出上游可获减刑因而声请再审被驳回,经声请释宪后,宪法法庭判决刑事诉讼法420条再审规定,有罪判决之人受「免刑」者、合宪,但应包括「减刑」者。

宪法法庭谕知,3名声请释宪人在判决送达之日30天内,就本判决所涉之个别原因案件,可依判决意旨,依法定程序向再审之该管法院声请再审。

宪法法庭作成合宪性解释,但判决内容其实放宽了再审的条件,未来只要判决定谳后,发现可以获减刑或免刑,都可以声请再审,就算法院开启再审后,发现只符合减刑要件,也符合宪法法庭判决意旨。

刑事法例如堕胎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37条相关法律,关于减轻或免除其刑,但贪污治罪条例关于缴回犯罪所得减刑,或自首 、正当防卫等,不在这次宪法法庭判决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