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处罚幽灵人口 宪法法庭认合宪

华航企业工会理事长刘惠宗等3人因涉幽灵人口案被判刑,声请释宪,宪法法庭28日判决废弃原有罪判决发回最高法院。(张铠乙摄)

华航企业工会理事长刘惠宗等3人,5年前迁户口到桃园投票,却被认定是选举幽灵人口遭判刑定谳,他们为此声请释宪,宪法法庭认为,确定判决未考量他们数十年都在桃园工作的事实,28日作成废弃原有罪判决,发回最高法院,但《刑法》相关规定合宪,明年立委选举幽灵人口仍会受刑罚。

最高法院表示,会就宪法法庭裁判意旨再为研议。到庭聆判的刘惠宗说,感谢宪法法庭的判决,但他质疑候选人为什么可以任意迁移户籍选举,人民却不行,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宪法法庭针对幽灵人口案判决,认为刑法妨害投票结果正确罪,及以虚迁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行为罪合宪,法务部认为宪法法庭的判决彰显司法正义,将持续要求检调单位彻查选举幽灵人口,确保选举公平性。

本案是因华航工会2018年推派工会秘书长朱梅雪,参选桃园市第二届市长选举,工会成员刘惠宗、赵刚及朱良骏遭检方起诉,没有实际居住在桃园市户籍地址,却为使朱梅雪当选桃园市长,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投票。

一审将刘惠宗等3人依妨害投票罪各判刑3月,缓刑2年,二审认定3人多年来上班工作都在桃园市,与桃园市有「人、地之连结关系」,逆转改判无罪,遭撤销后,高院更一审维持一审有罪判决,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刘等3人声请裁判及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并另7件释宪案一起审理后,认定《刑法》146条规定,处罚幽灵人口,符合宪法保障选举权的意旨,判决合宪。

但高院更一审及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决刘等人有罪,宪法法庭认为,没有正确考量宪法保障人民选举权的意旨,未妥为解释适用「虚伪迁徙户籍」的概念,实质影响个案的裁判,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的选举权,判决发回最高法院。但许宗力大法官提不同意见书,认为应发回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