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可提宪诉法暂时处分? 黄世杰:法源依据上有可能

▲法务部次长黄世杰。(图/记者屠惠刚)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宪法诉讼法覆议案上周遭立法院否决,政务委员林明昕抛出可提「预防性权利救济」的想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15日)专题报告「司法诉讼实务上关于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适用」,法务部副部长黄世杰表示,宪诉法准用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条文,所以在法源依据上有可能,由审判机关也就是宪法法庭来决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法务部报告「司法诉讼实务上关于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适用」,司法院和法务部报告昨天送抵立院。

黄世杰指出,因为宪讼法是由司法院主管,所以当然是尊重司法院的看法,不过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确实宪法诉讼法准用行政诉讼法的条文,那么也准用宪讼法里面也民事诉讼法的条文,所以在法源依据上是有可能,但是是否适用这么特定的概念跟项目,应该由审判机关,也就是宪法法庭来决定。

宪法法庭是否可以自提暂时处分,黄世杰说,提案机关目前没有任何说明跟信息,审判的核心事项应该由审判机关在个案中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