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有条件死刑合宪」 国民党轰:达「实质废死」目的
▲死刑存废释宪案宣判,司法院长许宗力。(图/翻摄司法院网页)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对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废死」议题,宪法法庭今(20日)作出「死刑合宪」,但增加「仅得适用于个案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之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等限制。国民党对于这样的释宪结果,表达遗憾并表示,宪法法庭透过空洞、适用不易的「犯罪情节属最严重」,加以死刑判决应经各级法院合议庭法官一致决,达到「实质废死」目的,与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感受有相当大的落差。
国民党强调,民进党在党纲的《自由人权》章节直接写明,「研议废止死刑的可行性」,同样直指民进党废除死刑的终极目标。这次释宪结果几乎宣示实质废死,彰显民进党恐怕仍会以分阶段的方式,不顾民意反对,逐步推进废除死刑。
国民党指出,废除死刑本来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问题。大法官的判决结果,虽然缩限范围,但已经明确证明「死刑合宪」,民进党主张废除死刑毫无宪法基础,应该清楚表态对于死刑态度,并修改废死党纲。尤其,赖清德身为民选总统,更应有明确态度,而并非用尊重释宪结果,一笔带过。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李彦秀也表示,目前死刑定谳与执行本有严谨程序,并赋予被告充分救济途径,自二○二○年三月卅一日判决沈文宾死刑定谳、同年四月一日枪决翁仁贤后,已逾四年零判死、零执行。现行审判实务中,对被告人权早已有非常完整保障,确定判决经过各审级法院一再检视认事用法之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审认被告犯罪动机与目的具特别可非难性、犯罪手段为特别残酷、对社会秩序具严重破坏及危害性,而可证立死刑制度并无不妥。宪法法庭判决看似进一步保障被告人权,但在修复式司法成效依旧不彰的今日,欠缺配套的宪法解释,不过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废议题的社会对立,更是让问题治丝益棼。
李彦秀分析,法务部在释宪辩论时提出,近5年476件杀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谳,代表死刑案件极为严谨,死刑为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但释宪案的缩限解释不但画蛇添足,更是身为最高司法机关,却否定司法制度严谨性,恐怕冲击基层司法部门信心,一再增加的门槛,更是影响承审法官依法判决死刑的心证,恐怕等同于实质废死。
李彦秀进一步指出,此次宪法法庭判决结果,代表我国将迈入「实质废死」时代。37名死囚皆得请求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预期有极高可能检察总长将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进而撤销原死刑判决,届时各级法院合议庭法官须一致决维持死刑,否则仅能退而求其次改判无期徒刑,依现行规定25年便可申请假释。
李彦秀强调,宪法法庭博得名声与历史定位后,死刑经合宪性限缩解释所衍生例如事实审法院如何认定「犯罪情节属最严重」、无期徒刑制度如何检讨调整,不过是不负责任的将问题丢回普通法院与立法者。不仅让司法者遭受恐龙法官、象牙塔里法匠之讥,更让司法与人民相形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