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条件合宪 民众党:仍必须面对民意检视
宪法法庭20日针对死刑释宪案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刑法以死刑为最重本刑部分,仅适用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宪。(郭吉铨摄)
宪法法庭判决死刑有条件合宪,民众党团今(20)日晚间发布新闻稿,强调该判决实质提高死刑门槛,须面对民意检视;并要求刑事司法体系针对本次判决,研拟配套措施。
民众党团表示,死刑存废牵涉高度对立之价值冲突,需透过社会充分对话沟通。今日司法机关的判决解释实质提高死刑门槛,在形成国家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仍必须面对民意检视,否则不但无法无助提升社会共识,反而扩大冲突。
民众党团表示,鉴于过往司法改革成果不彰,当前台湾民间对司法的信任度尚待提升,人民难以接受重大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经过矫正、教化后即可弭除再犯之疑虑。追求人权保障的同时,司法之公正性、正义价值之实现、法制矫正与教化功能亦不该偏废。
民众党团强调,将要求刑事司法体系针对本次宪法判决结果,研拟配套措施,以回应民意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