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条件合宪」 吴宗宪:37死刑犯可能重返社会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37名死囚声请的「死刑存废释宪案」,宪法法庭今(20日)做出合宪限缩的判决。对此,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表示,今天的判决诸多限制,目前的37名死刑犯,如果符合任何一条件,极有可能逃过一死,甚至重返社会。
吴宗宪表示,今天下午宪法法庭针对故意杀人者,判死刑是合宪的,但也设下诸多限制,包括,1. 杀人犯罪情节需最严重、2. 要有律师帮他辩护、3. 最高法院审判时要给被告答辩的机会、4. 精障者不得判死刑。至于这37名死刑犯,如果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请求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一旦经法院撤销原确定判决,就会重新审理,极有可能逃过一死。
吴宗宪说,他昨天就有提到,自从司法院107年实施社会量刑调查,近4年多来已无死刑定谳案件,那这37名死刑犯,极有可能免于死刑,甚至重返社会。呼吁司法院针对「教化可能性」及「精神鉴定」,尽速订出审理规定。
吴宗宪也呼吁法务部,大法官既然已经表明死刑并不违宪,那案件已死刑定谳者,就该勇敢并尽速执行死刑。
另外,针对大法官所谓「犯罪情节需最严重」乙词,吴宗宪说,因为定义过于不明确,请司法院、检察总长对此加以定义,以供日后法官审判、检察官侦查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