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认卖一级毒品减刑仍判太重 法务部说话了

法务部

宪法法庭11日判决,认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贩卖第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若减刑后仍「情轻法重」违反比例原则,应于2年内修法。对此,法务部11日表示,尊重判决,将在2年内完成修法,并促请检察机关审酌具体个案提起上诉。

法务部表示,对于宪法法庭判决结果表达尊重,并将检讨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以符合宪法法庭判决意旨。法务部已将宪法法庭判决转知检察机关,促请注意于具体个案中考量是否依判决意旨提起上诉。

不过,法务部强调,毒品是万恶根源,衍生暴力、枪枝、帮派等治安问题,并影响国家安全及社会治安。我国对于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均采重罚之刑事政策,检调机关将全力进行扫荡,守护国人健康及无毒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