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动车减税门槛 放宽

汽车业游说团体「汽车创新联盟」执行长波赛拉(John Bozzella)表示:「财政部做了非常好的决定,厘清电动车减税优惠的模糊地带,让消费者今日或明日就能立刻购买电动跨界休旅车或电动休旅车。」

美国政府为了加速电动车普及,在《通膨削减法案》中取消各车厂电动车销售量上限的减税条件,让特斯拉及通用两大车厂的电动车能符合减税条件。但这项法案为了鼓励美国制造也加入许多新的条件,例如电动车必须在北美组装,且制造商的建议售价不得超过特定上限。

就电动休旅车、卡车及皮卡车而言,建议售价上限为8万美元,其他电动车的建议售价上限为5.5万美元,凡是超过上限的车款都不符减税优惠条件。但新法对电动休旅车的定义却在汽车业引发争议,因财政部起初依照环保署公布的企业平均燃料经济标准,将Model Y特定车款及福特Mach-E等电动跨界休旅车归类为电动轿车,导致这些车款因建议售价超过上限而不符减税条件。

在汽车业强烈反弹之下,财政部决定比照其他联邦单位采用的电动车分类标准,以车牌标志及FuelEconomy.com网站公布的数据来分类,让类似性能的电动休旅车都能被归为同类,大幅增加符合减税条件的电动车车款。

除了财政部调整政策之外,特斯拉及福特近日双双调降电动车售价,也让旗下更多车款符合减税条件。特斯拉在1月将基本款Model Y售价降至5.3万美元,高阶款Model 3售价降至5.4万美元。福特也调降Mach-E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