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指翁晓玲修宪诉法架空宪法法庭 「违宪前科犯会怕大法官?」

▲民进党发言人戴玮姗、律师黄帝颖、陈又新「才违宪又毁宪?蓝白恶修宪讼法 瘫痪宪法法庭」记者会。(图/民进党提供)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蓝委翁晓玲提出《宪法诉讼法》修法,将大法官开会人数从「现有总额」改为「宪法法定总额」15人,由于新任大法官人事现在立法院会遭到杯葛,修法后将变相瘫痪宪法法庭。民进党今(12日)召开记者会批评,此次修法赤裸裸就是政治斗争下的提案修法,对照翁晓玲过去「我就是比你大」言论,以及蓝白立委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权的行径,摆明瘫痪宪法法庭运作,恣意将立法权独大,企图将立法权凌驾在司法权之上。

民进党发言人戴玮姗、律师黄帝颖、律师陈又新共同召开「才违宪又毁宪?蓝白恶修宪讼法 瘫痪宪法法庭」记者会,黄帝颖指出,此次翁晓玲所提案修法的重点,第一,是将现有总额改成法定总额,现有总额是指目前有多少法官都可以开庭,若改成法定总额,即是将15名大法官名额锁死;第二,锁死后再加一个2/3条款,亦即,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开会,这将导致蓝白杯葛大法官人事案,让大法官永远开不成庭,将使司法权停摆。

黄直言,立委翁晓玲在国会扩权法案修法时,已有违宪前科,什么的人会害怕大法官,就是有违宪前科的人,简单比喻,宪法法庭大法官是宪法警察,若有人企图要违宪、跨越红线,警察会吹哨、阻挡,而有违宪前科的人最害怕就是大法官,因为深怕再次被大法官宣告违宪,为了扩权、毁宪乱政,不被监督、不被制衡。

黄帝颖说,翁晓玲所提《宪法诉讼法》修法,违反机关忠诚义务及权力分立,在释字632号中,直指宪政机关不能让其停摆,一旦停摆就违反宪法忠诚义务,也违反权力分立原则;此外,翁晓玲曾提及,很多国家都有不让少数大法官做决定的门槛设置,根本是混淆视听说法,在比较宪法上,他们都还会有避免解释宪法功能停摆的机制。

黄举例,美国首席大法官可以指定法官,进行后续审理,不会让处理宪法的大法官机制停摆;以德国来说,若新任大法官还未上任,则会让旧有大法官待新任大法官出炉才退任,不会让宪法法庭有停摆的情况发生;而邻近韩国,近期也因新任大法官无法产生前,现任大法官以决议方式,冻结门槛规定,显示民主国家宪法都有不会让宪法法庭停摆的机制,不准许让人民的诉讼权遭受影响,同时也才能对应人民应有的救济程序,而翁晓玲所提《宪法诉讼法》的修法,根本没有让宪法法庭不停摆的机制,淘空国家大法官的宪政功能,就是违宪。

陈又新则指出,翁晓玲修法有明确的目的,翁晓玲版本一直在强调立法权至高无上的地位,如同中共人民代表大会、朝鲜、苏联、台湾威权时期的国民大会,这些权力表面代表人民授权,但事实上任何权力至高无上就没有人可以制衡,无一例外都会是独裁,民主运作顺畅就是靠彼此监督制衡,任何想破坏制衡的人,都该怀疑是谁在背后指使如此毁宪的作法,可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