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玲呛释宪也可能违宪 大法官被提名人傻眼坦言「难以想像」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今(12日)续审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轮到被提名人廖福特、刘静怡答询。蓝委翁晓玲询问,宪法法庭有可能违宪吗?让刘静怡一阵错愕,「呃,我比较难以想像委员说的是什么状况。」翁续指,纳粹时代,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了很多判决,后来都被认为是许多违宪的判决,宪法法庭处理的问题在于宪政机关可能违宪,但宪法法庭判决也可能违宪。对于翁的说法,律师邱显智也在社群打脸,联邦宪法法院1951年才成立并做出第一个裁判,纳粹时期是要怎么做出违宪的判决?委员真的留德?

翁晓玲提案修订「宪法诉讼法」,欲将裁判门槛提高至「法定总额」的三分之二,翁也询问被提名人对此看法。刘静怡强调,她不认为任何国会的修法是基于恶意而来的,相信所有的国会修法都是基于善意,基于权力分立原则,修法是立院职权,须先尊重立院与行政部门的协调。

刘静怡也示警,虽并非百分之百反对修法,但修法必须要有好的配套,否则将大幅降低宪法法庭效率,损及宪法赋予司法权的司法自主性,或妨害大法官职权行使,损害司法权核心领域、侵害人民基本权利。

翁晓玲则询问,宪政机关有可能违宪,请问宪法法庭有可能违宪吗?刘静怡表示,那要看个案状况到底是怎样。

翁晓玲强调,如果所有宪政机关都有可能违宪,司法机关当然也有可能做成违宪司法判决。刘静怡坦言,「呃,我比较难以想像委员说的是什么状况。」

翁晓玲表示,纳粹时代,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了很多判决,后来都被认为是许多违宪的判决,宪法法庭做出的判决不代表不会违宪,国民主权原则绝对是中华民国最重要原则,若违反该原则,当然有可能是违宪的宪法判决,宪法法庭处理的问题在于宪政机关可能违宪,但宪法法庭判决也可能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