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宪政运作?翁晓玲提修《宪法诉讼法》遭绿反对 院会退回程委会
▲立法院会表决。(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修改《宪法诉讼法》,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为宪法所定总额15人,但遭民进党批,国民党毁宪乱政,意图杯葛大法官人事案。该案列入今(5日)立法院会报告事项,但被民进党团要求退回程序委员会,现场无异议通过,经立法院长韩国瑜裁示后,通过民进党团提案,退回程序委员会。
该案内容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规定「大法官15人」,其设立15人之目的乃在确保宪法法庭审理重大案件,进行多数决时,能够涵盖多元意见和观点,避免单一或少数观点主导判决,而无法充分考量各种专业角度和见解,导致专业意见不足,影响裁判的质量和深度。
翁晓玲认为,现行《宪法诉讼法》未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仅规定回避之大法官,不计入现有总额之人数,恐出现仅三、四位大法官即形成多数意见而作成判决之极端情形发生,不符合前揭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大法官法定人数十五人之宗旨。为确保宪法法庭在审理重大案件时,能够涵盖更多元的意见和观点,避免削弱裁判的多元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公信力,因此拟具「宪法诉讼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
但民进党认为,国民党为瘫痪政府运作,中央厨房不断出招,10月有7位大法官的任期届满,万一蓝营杯葛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选,迟迟不通过,那照翁晓玲版本所订的现额15人定义,剩下的8位大法官就难以召开宪法法庭,进而破坏国家的宪政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