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過性侵殺人案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明確挺死刑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昨赴立院接受审查。记者潘俊宏/摄影
立院全院委员会昨天续审大法官人事案,此次共有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前两天共审查五位被提名人,只有王碧芳一人明确表达支持死刑。立院今天将再审查最后两人,预定本月廿四日行使同意权投票。
王碧芳昨答询说,廿九年前办过一件性侵杀人案,被害者妈妈陈述时的哀戚面容,仿佛已跟着女儿死去。她认为,犯罪情节严重,若无相对应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制度,采取死刑才是罪责相当。民进党立委陈冠廷问,罪责相当是否包含死刑,彻底隔离于社会?王说:「对,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昨天审查时,被提名人陈运财、何赖杰都不赞成死刑。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前天虽表示支持死刑,但认为给予被判决死刑的人比较严格的条件。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昨询问何赖杰,宪法法庭要求立法机关配合修正,有没有侵害立法权?何赖杰说,宪法解释等同于法律,判决效力跟立院订出的法律效力同等,但司法跟立法的功能不一样,大法官解释提示一些标准,将来会碰到一些困难。黄听后无法认同,强调真正的法律形成要件是经由民意讨论、立院攻防、正反面论述,之后形成共识或表决。
何赖杰在回答国民党立委牛煦庭询问时表示,宪法判决既然认定死刑不构成违宪,将来有个案,他会尊重判决先例,若没有出现其他改变的情事之前,他会尊重判决。牛煦庭则质疑,这是试图用政治话术回避问题。
民众党立委麦玉珍询问陈运财,超过八成民意反对废除死刑;陈运财表示,宪法法庭应审酌民意,但不受民意拘束,大法官解释宪法,基本上是从宪法角度审查,并不认定个案。
民进党立委苏巧慧询问,未来若有机会成为大法官,人民法感情会成裁判时重要依循?何赖杰说,作为学者不会去考虑这个,但作为大法官被提名人,须考量人民正当的法律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