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碧芳:關廠工人案是法官生涯中影響社會最深遠一案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今天审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过去曾审理过关厂工人案,她说,此案她自认是法官生涯至今,影响国家社会最深远的一件。此外,在担任大法官书记处处长时,完成宪法诉讼法修法任务,熟悉释宪之法规、流程与要领。
王碧芳现为最高行政法院税务专庭审判长,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长、职务法庭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长和法官,专精于行政诉讼案件,是总统赖清德提名的人选中,唯一在司法实务界服务者。
王碧芳在口头报告中指出,审议案件时,时时以人权保障为念,在任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间,所配置之合议庭,先后提出3件释宪声请案,包括烟酒税法第21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7条第1项,及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第24条第2项之违宪争议。
王碧芳过去曾审理过关厂工人失业案,她也在报告中表示,基于对弱势劳工族群之关怀,她在台北地方法院服务期间志愿办理劳工专庭之事件,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亦曾志愿办理包括劳工保险在内之社会保险专股事件。值得一提的是,102年间,行政法院收到大量自普通法院移送过来的有关劳工事务事件,也就是著名的关厂工人案,「此案是我法官生涯中到目前为止自认影响国家社会最深远的一件」。
王碧芳也提到自己三度担任司法行政工作,曾负责推动行政诉讼史上最大的变革即二级二审之配套措施,以及三级二审之配套措施,105年获任命为大法官书记处处长,负责办理超过25年未能修正通过的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之研究修正工作,修正重点包括将大审法名称修正为宪法诉讼法,大法官审理案件全面司法化,采取裁判化及法庭化之方式等。
王碧芳指出,在担任大法官书记处处长时,完成宪法诉讼法修法任务,熟悉释宪之法规、流程与要领,对于宪法诉讼法审判之工作当可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