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 5名法官做出影响深远的决定

菲律宾针对中国大陆提出的南海仲裁案,设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将于12日公布结果,仲裁决定影响深远,南海案仲裁小组5名法官背景与组织,也成为外界好奇的焦点

菲律宾政府于2013年1月22日单方面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由于北京拒绝参与仲裁,于是由国际海洋法庭庭长井俊二指派与协调,完成筹组5人仲裁小组。

在5人仲裁小组筹组过程中,还发生小插曲,即南海案首席仲裁员原为斯里兰卡籍法官品托(Chris Pinto),但他因妻子为菲籍而请退避嫌。

以下为这5名仲裁员的简介:

1、首席仲裁员、迦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Mensah):现年84岁,1996年至1999年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首届庭长,门萨为知名国际海事专家,获得诸多国际海事奖项荣誉,参与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孟加拉缅甸划界案,以及常设仲裁庭的孟加拉与印度的海洋争议。

2、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lfrum):1996年起即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曾担任门萨的副庭长,沃尔夫拉姆于2005年至2008年获选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庭长,现为德国国际法协会会长。他是菲方指定的仲裁员。

3、波兰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由于中国大陆拒绝参与仲裁,柳井俊二于是指派波拉克作为陆方仲裁员。他从2005年10月起即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员,曾任波兰驻联合国大使,1985年曾率领波兰代表团苏联谈判海域划界事宜

4、法国籍法官柯(Jean-Pierre Cot):曾是欧洲议会议员,2002年起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2008年至2011年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Chamber for MarineEnvironment Disputes)的庭长,也参与过国际法院多宗领土争议以及划界案,如喀麦隆奈及利亚边界纠纷罗马尼亚乌克兰黑海划界案等。

5、荷兰籍法官松斯(Alfred Soons):乌得勒大学国际法教授,曾任荷兰国际法协会的会长、荷兰外交部公共国际法常设咨询委员会主席。他参与了「北极日出号」案、马尔他圣多美普林西比的「Duzgit Integrity」号油轮争议的仲裁。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