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豹海狗油产制品 北市:注意效期

台北市动物保护处今天说,接获民众反映海豹海狗油产制品充斥网路实体店面直接选购,提醒消费者国内海豹、海狗油产制品是未申请买卖许可或透过不法管道而流入市面

动保处表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公布修正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规定后,明定非经中央主管机关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海洋哺乳类野生动物活体及产制品。

动保处日前接获卫生局转达民众投书,反映海豹海狗油产制品仍充斥在网路商店或实体店面等通路,供民众直接选购。

动保处说,至今并未接获国内业者申请输入海豹海狗油产制品的案件,但仍有业者持有修法前申请的海豹、海狗油产制品。

动保处表示,希望消费者正确使用养生保健食品,避免增加身体负担或伤害,也呼吁从事这些产品买卖的业者不要心存侥幸,因为被查获确有非法输入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进而买卖等行为,除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规定,可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外,违法商品一并没入。10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