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第一!海狗海豹油立法禁买卖

华人健康网 记者骆慧雯台北报导

海豹油和海狗油因含有珍贵Omega-3丰富不饱和脂肪酸和DHA,具有保健功效,造成海豹、海狗被商业猎杀,引发国际动保团体重视,多年来积极推动禁捕令,而我国也顺应世界潮流,终于在8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修正案,将禁止厂商进出口海洋哺乳类活体及产制品民众也不能购买。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禁止海洋哺乳类活体及产制品进出口,未来市面上海豹油产品皆须下架。(图/取自每日邮报)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表示,许多保健食品业者宣称「海豹油」含有珍贵的Omega-3不饱和脂肪酸及DHA与EPA,具有保健功效或疗效,实际上并无医学根据,反观海豹油脂中所含的汞与多氯联苯(PCB),长期服用人体脑部神经器官可能造成的危害,民众切勿相信厂商广告促销,囤积购买。

民众若需要摄取DHA与EPA,可从亚麻籽、胡桃毛豆小麦胚芽植物中取得,不需花大钱购买残酷血腥的海豹油产品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进一步指出,为了制成海豹油,欧美各国曾经残忍猎杀海豹,使海豹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为保护这群野生动物,美国早在1972年即通过「海洋哺乳类动物保护法」,禁止任何海洋哺乳类动物及其产制品输入,欧盟也于2009年以压倒性票数下令禁止其会员国市场内进行任何海豹产制品交易,如今台湾立法跟进,将成为亚洲第一个立法禁止的国家

法案公布施行后,目前市面上现存海豹油产制品,厂商必须全部下架,若要持续贩售库存品,需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并经同意后始得贩售。海洋哺乳类野生动物活体及产制品,非经中央主管机关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即使是产地住民,也仅能以传统领域内住民因生存所需猎捕者为限。

资料来源:华人健康网 http://www.top1healt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