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断袖染爱滋仍嘿咻 熟女护士「中镖」诉离获准

▲打点滴、量血压护士没休息,图中非新闻当事人。(资料照片)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熟女护士发现丈夫服用治疗性病药物,她受检检出梅毒,丈夫才承认是同性恋且罹患爱滋病,女护士诉请离婚,台中地方法院27日判准,丈夫须给付100万元抚慰金

34岁女护士在99年间与38岁丈夫结婚,两人感情融洽,女护士今年以丈夫隐匿同性恋及罹患爱滋病,有重大不治恶疾及不能维持婚姻事由,诉请离婚,并请求500万元慰抚金。

行房并未使用润滑液,女护士起疑

台中地院判决今天指出,女护士指控,去(100)年发现丈夫的车子行车记录器资料,丈夫暱称另名男子为「老公」,并发现丈夫购买润滑液的单据,因她与丈夫行房时并未使用,加上丈夫所暱称「老公」的男子去年曾与她、丈夫到花莲旅游,丈夫到药妆店买润滑液,她才怀疑丈夫性向。

女护士还主张,发现丈夫在去年12月到泌尿科就诊的药品收据,竟登录有治疗性病药物,因此怀疑丈夫感染性病,她到医院做性病检测,发现自己感染梅毒,她要求丈夫去检查时,丈夫才坦承感染梅毒及爱滋病。

丈夫指老婆是护士,可能传染梅毒

去年法院审理时,女护士的丈夫表示愿意离婚,但双方未做婚前健康检查,老婆是医护人员工作身处危机中,梅毒也可能是老婆传染给他;丈夫又说,梅毒与爱滋病只要用药物控制,也可正常生活生子,他不愿赔偿抚慰金。

调查发现,女护士的丈夫早在93年就被通报爱滋病患,但隐瞒并与女护士发生性行为,导致她感染梅毒。法官认为,虽女护士经确诊未感染爱滋病,但所受精神痛苦应可获损害赔偿100万元。法院并以女护士丈夫感染爱滋病,属于身体机能有碍,虽药物可控制,但目前医学无法根治,应属不治恶疾,判处准许离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