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养猪男染爱滋仍性交 印尼女看护被传染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南投县埔里有名男性养猪工人在知道自己有爱滋病的情形下,还隐瞒病情母亲印尼女看护工发生性关系,导致该女遭传染检方18日起诉男子依法将可判处他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该男早在民国98年就知道自己感染了爱滋病,但99年仍于埔里住处和印尼女子发生一次危险性行为;女子经由医院诊断,在去年11确定感染爱滋病,本案因而由南投县卫生局函送法办

起诉书说,被告违反的是「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21条第1项,明知自己为感染者,隐瞒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或有共用针具稀释液容器等之施打行为,致传染于人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