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生女友外表成熟 他第1次嘿咻获不起诉...第2次就GG了

▲图为示意照,与本事件事物无关。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市一名26岁龚姓男子去年8月透过「BEETALK」认识15岁国中少女,今年1月发生关系,事后被少女家长发现后,龚男对方签下和解书,不过4个月后他又「明知故犯」,和少女发生关系被送办,桃园地检署侦结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起诉。

据悉,龚男和少女交往后,发展迅速,今年1月将少女带回中坜租屋处,并发生关系,事后少女的老师发现不对劲赶紧通报家长,龚被移送法办检方侦办时,龚男供称不知少女未满16岁,对方也没讲,检察官认为少女外表较为成熟,外观难以判断未满16岁,最后龚男与少女母亲签下和解,获不起诉。

不过龚与少女仍持续交往,今年1月两人在少女的住处又发生关系被发现。检方指出,第一次发生关系时签下和解,代表龚男已知少女年纪,又再发生第二次关系就是「明知故犯」,因此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侦结依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