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菲籍看护判刑3年4月 冯沪祥到案发监
▲冯沪祥性侵案判刑3年4月,他于10月26日到案执行。
前立委冯沪祥被控性侵菲律宾籍女看护案,遭最高法院判刑3年4个月定谳,士林地检署通知他12日上午10点报到,但冯11日以「病重」为由声请延缓执行,不过,26日一早他主动报到,目前已发监执行。
冯沪祥被控在2004年8月间,趁家人外出之际,在家中对菲佣性侵,检方以下体采集DNA与冯相符等理由,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事后双方签下和解书,佣拿到新台币80万元和解金后即返回菲国。
本案例审都认定冯有罪,一、二审、更一审法官都依强制性交罪判冯4年徒刑;更二审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判1年徒刑并减为6个月,可易科罚金,但高院更三审时却翻盘,菲佣透过视讯否认遭性侵,冯改判无罪,更四审也判无罪。
更五审又出现逆转,合议庭认定他性侵菲佣、改判4年徒刑;更六审仍依强制性交罪判决有罪。最高法院7日维持更六审判决,判冯3年4个月定谳,须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