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沪祥性侵菲佣案 更四审仍无罪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前立委冯沪祥被控性侵菲佣案台湾高等法院15日更四审维持前审判决,冯沪祥仍无罪;全案检方仍可上诉。

冯沪祥被控在93年8月间在家中性侵菲佣,事后双方签下和解书,菲佣拿到新台币80万元和解金后返回菲国

冯沪祥在一、二审及更一审都被判刑4年;更二审撤销原判,并将原引用法条「强制性交」改为「利用权势性交」,判冯沪祥有期徒刑1年,减为6个月,得易科罚金;更三审时,菲佣透过视讯当庭推翻指控,否认遭冯性侵,冯沪祥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