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沪祥性侵菲佣案 更五审逆转有罪判刑4年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前立委冯沪祥被控性侵菲佣案台湾高等法院7日更五审以强制性交罪判处冯沪祥4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前立委冯沪祥性侵菲佣案,更五审逆转有罪处以4年有期徒刑。(图/网友提供)

冯沪祥被控在民国93年8月间,在家中对菲佣性侵,检察署以下体采集DNA与冯相符等理由,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法院判决强制性交罪有罪被判刑四年。事后双方签下和解书,佣拿到新台币80万元和解金后即返回菲国

这个案子历经9年缠讼,2005年,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冯沪祥因妨害性自主处有期徒刑四年。2008年,高等法院二审宣判仍维持原判四年。2009年,高等法院合议庭更二审改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减为6个月,可易科罚金,但之后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2011年,高等法院更三审改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2011年9月1日最高法院撤销无罪判决,全案发高院更审。2012年2月,高等法院更四审再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不过全案却在更五审出现大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