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议会追讨2270万薪资 李庆安免还定谳
前立委李庆安因为双重国籍案,被中选会撤销立委、市议员的当选资格,台北市议会提起行政诉讼,向她追讨议员任内约2270万元的薪资,最高行政法院认定李庆安在当选公告被撤销前,是「事实上的公务员」,薪资非不当得利,认同原审判决,市议会败诉定谳。
李庆安从1994年起,担任第7届台北市议员和第4到第6届立法委员,2008年3月,李庆安被踢爆隐瞒拥有美国国籍身分,中央选举委员会调查后,依选罢法规定撤销李庆安议员和立委的当选人名单公告。
台北市议会认为中选会撤销李庆安当选资格,等于认定她从未取得议员身分,领取的议员薪资属不当得利,要求李庆安返还任内薪资约2270万元,李庆安拒绝返还,台北市议会便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控告追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李庆安没有放弃美国国籍、担任台北市议员,依选罢法第67条规定,属于「当选结果无效」,但在尚未解除职务前,议员身分属有效,已支领的薪资并非不当得利,判台北市议会败诉;到了最高行政法院,则采信原审见解,27日判决上诉驳回,全案定谳。
另一方面,台北地检署依诈欺取财罪起诉李庆安,一审判徒刑2年,今年8月23日二审逆转改判无罪,高检署提出上诉,全案由最高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