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撞电杆身亡 家属状告同行人
案件回顾:2020年10月初,曹某、杨某与陆某相约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美原镇街道一家饭店聚餐,席间三人共喝了两箱啤酒。饭后,因三人均饮酒,曹某便联系自己的表弟孙某开车来接。从饭店出来后,曹某建议三人一同坐孙某的车离开,但陆某拒绝并坚持自己骑车离开,三人劝阻无果后,曹某提议杨某坐孙某的车离开,自己骑电动车前面带路让陆某骑其电动车跟随。半路上陆某因曹某骑车太慢便超车自行离开。
因陆某车速太快加上天黑,在一转弯处,陆某骑车撞上路边的电线杆,待曹某等人赶到时,陆某已经不省人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意外发生后,陆某的父母便和曹某等三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因争议大,始终未达成赔偿协议,陆某的父母便将曹某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三人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到庭参与庭审。在调解中,法官依照《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喝酒致死案例向原、被告双方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对死者与同饮者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详细划分,但因本案案情特殊,死者与被告是多年的朋友,关系甚密,应考虑友谊的存在。现在陆某已逝,三被告面对昔日兄弟的父母,应怀愧疚之心,体谅原告丧子之痛,而不应该增加原告的心理负担。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三被告认识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均表示愿意对原告方予以赔偿,以安慰陆某的父母。
案件提醒:这起因几人喝酒酿成的悲剧,终在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虽已结案,但这血的教训,应引以为戒。酒驾害人害己,饮酒要量力而行,不要逞强,不要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