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假释出狱!傅崐萁案高院裁准保护管束 即送花检执行

▲傅崐萁案高院裁准假释,可以离开监狱。(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花莲县长、现任立法委员傅崐萁,因卷入炒作凯聚公司股票,遭判刑定谳后,去年5月25日带职(立法委员职务)入花莲监狱服刑。他服刑过半后,今年4月初声请假释,经法务部矫正署复审核准假释,高等法院也在13日作出裁定,准许傅崐萁假释期间交付保护管束,高院随即将裁定传真花莲地检署,傅崐萁即将出狱。

傅崐萁因2003年间与股市名嘴张世杰古董张)等人合作,炒作合机电线电缆公司股票,案件缠讼多年后,最高法院2018年9月间驳回上诉定谳,傅崐萁随即被内政部解职,并在2018年9月25日进入花莲监狱服刑,服刑206天后,2020年4月18日出监。

他出监后以国民党身分参选立委,并顺利当选,但检方指控,傅崐萁于1997年尚未从政前,与时任台凤公司负责人黄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黄任中等人,集资炒作凯聚、昱成、长亿及华隆公司上市股票,因此提起公诉。高院更三审2019年2月间轻判2年10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20年5月间驳回上诉,傅崐萁于去年5月底,带职进入花莲监狱执行。由于他先前另涉合机炒股案及假离婚案已执行1年1月,高等法院去年6月间裁定,傅崐萁共犯3罪应执行3年10月,但扣除傅崐萁曾经入监的刑期,最后傅崐萁只要在入监10个月后,就可以声请假释,他也在今年4月初提出声请,矫正署12日复审核准假释,并由检方向高等法院声请保护管束。

高院于13日傍晚裁定,「傅崐萁前因违反证券交易法案件,经判处罪刑确定,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其中有期徒刑1年1月已执行完毕),于民国109年5月25日入监执行。法务部于110年5月12日核准假释,因刑法第93条第2项规定在假释中应付保护管束,检察官刑事诉讼法第481条第1项规定,声请受刑人假释中付保护管束。经核声请为正当,应予准许。」准许傅崐萁出监。

高院随即将裁定传真花莲地检署,由检方安排保护管束的事宜,并向花莲监狱开出释票,傅崐萁最快13日晚间就可以离开花莲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