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顶新劣油案一审无罪二审逆转! 改判魏应充15年徒刑

魏应充入监。(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喧腾一时的顶新劣油一审判决前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充等6名被告无罪,当时彰化地方法院澄清,是食安规范不周和检方举证不足所致,全案经上诉后,台中分院开庭审理10多次,今天(27日)上午11时二审宣判改判魏应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以易科罚金

本案缘起于2013年,当时彰化地检署追查大统长基混油案件,查出顶新购买、使用大统长基的油品,魏应充出面道歉。而隔年又爆发屏东地检署查出「全统猪油」使用地沟油销售全国案件,引发人心惶惶。而台北市政府查出顶新等10多项产品因使用全统香猪油,而被强迫下架,顶新连续两次遭油品风暴波及,检方因此全面清查顶新油品,网友发动「灭顶行动」,抵制顶新产品。

2014年10月,检方以顶新公司越南进口的油品脂肪酸组成比例与CNS标准不符、越南为口蹄疫疫区油槽检验结果极性化合物超标等理由,对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等6名被告提起公诉。不过一审彰化地院审理后,认为检方各项指控,包含顶新自越南进口的油品取自病死猪、未经检疫猪屠体,也无法提出书面证明顶新进口的原料油是取自市场的回收油;另外顶新公司提出精炼油属正常程序符合国家食用标准,因此彰化地院依照「罪疑有利被告原则」,魏应充等6被告一审判处无罪。

魏应充被控指示下属混油出售,一审遭判刑4年,智财法院改判他2年,全案定谳,当时他强调,「自始至终都问心无愧,坦然面对,我们要从仇恨谣言中走出来。」2017年7月28日已经入监服刑至今,当时魏应充的律师余明贤则再次澄清本案「与食品安全无关」,强调有罪部分在于标示,「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参与涉案情节的人,判刑2年定谳还需入监服刑,并不是司法正义的实现,反而是司法制度警讯!」

二审由台中高分院审理,由院方提示各项证据,供检辩双方检视,而后言词辩论。针对检方指控,律师举出的诸多证据仅行反驳,27日判决出炉,合议庭撤销原判,判决魏应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以易科罚金;曾启明、蔡俊勇无罪;其余被告则是判处8年至11年不等徒刑,全案还可以上诉。

▼二审判决魏应充15年徒刑。 (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