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案判决书239页曝光 法官:追求程序正义是永恒

▲顶新案魏应充一审无罪,2日他因另案出庭。(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厚达239页的顶新案判决书2日出炉,法官特别强调「无罪推定原则」,若做出不一样的判决也许民众会比较高兴,但不能只为了大快人心而做出令民众欢欣鼓舞的讨好判决,「舆论激情只在一时,追求程序正义却是永恒。」

魏应充、常梅峰陈茂嘉、曾启明、蔡俊勇杨振益等顶新劣油案6被告上周五全部被判无罪,判决书今天曝光,包括检、辩与证人的说法以及判决理由一一摊在阳光下。

法官吴永梁、张琇涵、吕美玲在判决书中表示,检察官、法官面对真实犯罪事件中层出不穷的残忍情节,久而久之逐渐无法维持对眼前被告身而为人的尊敬,这 是难以苛责的。「我自己若坐在那个位子上,也不敢保证内心从来不会对某些被告升起愤怒、谴责并预断其有罪声音—无罪推定是高贵的宪法原则,却始终是违反人类心理倾向的预设。」

「正因如此,在实务操作上,各位就必须一再努力抗拒滑向有罪预断的诱惑,尽可能杜绝不当行使强制处分权的空间。如果证据不足,即使眼前的被告看起来,依过去经历,都是严重可疑,仍须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勇敢地判决无罪。」

「法官的工作并非顺从舆论,我们的任务是保障各种基本权利,使之符合宪法所揭示的核心价值。如果我们做了不一样的判决,也许民众会比较高兴,但我们不 能媚于舆论,只为了大快人心而做出令民众欢欣鼓舞的讨好判决,被告在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权利,不应是作为安抚民意祭品。舆论激情只在一时,追求程序正义却是永恒。我们不能为了追求实质正当,而放弃了程序正义。」

法官并引述辅大法律系吴豪人副教授在某篇文章中所提,「全世界冤狱结构都是一样的:残忍的犯罪,耸动的媒体报导,激愤的舆论,先入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的锁定,刑求逼供得来的唯一证据──却是『证据之王』的自白,跟随警察起舞的检察官,面对社会压力的法官。『无罪推定』,从来就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精神。『给社会一个交代』才是」等语,「本院心有戚戚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