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油案判决同为受害者 五检齐灭顶再被打脸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14年10月,顶新油案烧得正热时,高检署协调彰化、高雄嘉义台南台北5个地检署30日同步侦结起诉。但在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后,各地院皆陆续宣判。继彰化地院一审判决顶新越南油案无罪后,高雄地院今(26)日也对正义公司做出过失判决,另外,也再一次确认正义公司向顶新制油、越南大幸福公司所购入的油品,安全健康无虞,故此部分并无任何搀伪、假冒的行为。

高雄地检起诉正义公司以不可供人食用饲料油制造成用油。但高雄地院审理时请美和科技大学代理校长陈景川担任鉴定人,陈景川教授检验指标上判读,明确确认正义公司所采购到的猪油「就是猪油」,没有被掺混。且饲料用油和食用油,仅是用途区别、与品质无关,两者都是原料猪油,无卫生安全品质疑虑。

上月18日本案最后辩结时,辩方律师强调,本案件无任何证据证明正义公司油品存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物质,且正义公司采购品项皆是「精制后可供人食用的原料猪油」,已做到溯源到上一层供应商资格与访厂考核,甚至也取得猪油原料来源的品质保证。但却因为此乌龙起诉,正义公司关厂停止生产、失去打拼近50年的油品市场,公司150余名员工生计也受到严重影响

正义公司律师在判决后庭外受访表示,此过失判决显示正义公司是个受害者,并不知道所收购的原料油中有遭上游的供应商的搀伪假冒行为,也表示正义公司不似以往社会认知的黑心蓄意犯罪

彰化地院和高雄地院的判决也让外界重新检视审理过程,发现检察官证据有很多问题。例如彰化地检侦办顶新越南油案的过程争议,在一审无罪判决后曾被媒体大肆披露,包括笔录记载错误、不正讯问取得错误口供,都造成起诉事由事实证据不符。检方下一步怎么走,社会各界都在关注。

顶新油案因为被各地检起诉旗下公司以饲料油造假作为食用油,而引发社会灭顶运动。但从彰化地院和高雄地院的一审判决都澄清,饲料用油和食用油都是同一健康猪屠体所榨出来的猪油原油。高雄地院的宣判要旨更指出,检察官起诉意旨将「饲料油」界定为「搀伪、假冒」之内容物,但「饲料油」在案发时法令、卫生主管机关,均无定义,且业界亦无通认之界定标准,因此不宜作为「搀伪、假冒」之判定依据。

正义公司律师强调,正义公司对判决过失犯罪部分,认为检察官有查证不实的状况,将会在收到判决书后详细研究判决理由,再申明上诉以捍卫所有被告人员清白。 继彰化地院一审判决顶新越南油案无罪后,高雄地院今日也对正义公司做出过失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