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听会意见今晚送政院 张盛和:房地合一不必再调整

财政部张盛和。(图/记者徐珍翔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财政部今(20)日召开最后一场房地合一公听会部长张盛和会后表示,学者业者虽仍有声音,「但都不再坚持了,」他说,与会学者给政院方案打了90分,就连业者也称「最怕不确定因素,」纷纷呼吁尽速通过;财政部今晚就会把三场公听会纪录送至行政院,将写明「对院版高度支持」、「不再坚持己见」、「院版可以不必再调整」。

张盛和坦言,「从结果来看,行政院上调税率的决定是对的。」他说,当初财政部版只求建立制度,朝轻税规划,甚至一度被外界误解为「财团版」,所幸行政院听见各方声音,决定上调,如今学者也不再反对,各界也似乎可以接受,「很有机会拚本会期通过」。

此次公听会上,张盛和也首度提及,未来地上权也可纳入房地合一范围课税,他指出,由于地上权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出售所得属于权利金所得,过去都得课所得税,如今既然定调纳入房地合一课税,未来也可适用自用住宅的各项优惠,且采分离课税,「税会比现在轻很多,地上权是未来趋势,我们认为有必要纳入,对他们是有利的。」

至于会前有业界大老开炮,指房地合一与土地增值税恐有重复课税疑虑,张盛和则说,「那是业界有些误解,经过说明,他们都理解了。」也就是指,房地合一的课税标的,也就是出售不动产利得部分,会先扣掉土增税中「土地增值」金额。此外,就算是一年内买卖案件不课、土增税,房地合一课税时,也会先扣掉该金额,因此没有所谓重复课税问题

媒体问及不动产相关支出是否当作费用扣抵,张盛和也给出答案,他说,契税印花税、代书费规费公证费仲介费、修缮费、仲介费、广告费清洁费、搬运费等,只要是属于房屋移转日前、为取得该不动产所支出费用都可扣抵;但之后的房屋税等支出,就等同水费电费,属于「生活费」,无法扣抵。

整体而言,张盛和对于房地合一后续发展相当乐观,称已获得各党团认同,后续行政院将快速作业,应该很快会送进立院,「既然通过了,还留在行政院做甚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