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王郁琦:民间版会永远无法生效

▲「台湾地区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流程图。(图/行政院提供)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3日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院版正式出炉。大陆委员会主委王郁琦(下图/记者赖于榛摄)指出,院版的草案有参考民间版的精神,例如在4阶段时,行政院需加强与国会公众的沟通,「我们基本上认同要强化沟通。」但时程不尽相同,还说如果通过民间版本,协议应该会「永远无法生效。」王郁琦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被问到,院版与民间版的差异,王郁琦指出,不能采用的原因,是因为民间版是采取「国与国」来定位两岸关系,「基本上不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现有的定位」,强调根本不可能接受,并且也违反九二共识以来台海之间搁置争议的稳定基础

王郁琦也说,民间版本也规定行政部门必须要在立法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协议协商,「我们认为协商是行政权的固有权限」,这不符合宪法的权力分立。如果协议有争点,或是因应策略也要立法院核准才能谈,对手会还没开启谈判就不费吹灰之力,掌握台湾的底线,例如税要怎么谈,开放程度到哪里,都会被提前知道,「还没上桌就已经先输一半,事实上等于全输了,因为你的所有争点、因应策略都被知道了。」

另外,民间版与院版都是行政部门将协议送备查时,只要15位立委便可以连署将协议改为审查案,但是院版认为,协议案不能无限期拖延,必要时要准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应该在三个月审查完,最多再延一次变六个月,如果没有审完应该要视为已审查。王郁琦说,但是民间版却规定更严格的,审查案如果30天内没有审完,要走向更严格的审议案,在立法院决议前协议不能生效。王郁琦也引用媒体的话诠释民间版的精神,就是「两岸协议签不成条例」,认为通过民间版本,协议应该会「永远无法生效。」▲议场内学生希望通过民间版的协议监督条例,并且先立法再审查。(图/本报资料照)只是,王郁琦也说,院版有参考民间版的精神,例如民间版希望强化行政院签署协议前后应加强国会跟公众的沟通机制,「我们基本上认同要强化」,所以有「4阶段」,但时间点上可能有一点不一样。

民间版也提到协议的签署,对于台湾的影响应该要有更充份评估,王郁琦也表示认同,所以行政部门在「2次」国安审查,也是同样希望加强。还说「国家安全未必只是军事国防外交」,也包括经济方面,如果未来要签署文化或是科技相关,也都得审视;每年检视协议的部分也有纳入草案的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