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就卡关」蓝绿名称乔不拢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送院会协商

▲立法院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蓝绿提六版本攻防。(图/记者陈政录摄)

记者陈政录/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委员询答后朝野协调时,蓝绿和各党团针对条例名称中是「两岸」、「两国」、「台湾大陆地区」始终乔不拢,因此召集委员林为洲宣布散会全案保留先行送出内政委员会,进入院会协商阶段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朝野提出6个版本,从条例名称的开头来看,民进党团、尤美女亲民党团版为「两岸」,江启臣黄昭顺版则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时代力量党团版为「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后续称为协议监督条例、协议处理条例或协定缔结条例,均各有不同。

国民党立委、内政委员会召委林为洲解释为何宣布散会。(图/记者陈政录摄)

面对朝野在审查时「第一步」就乔不拢,针对条例名称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林为洲先表示休息五分钟,不料休息时间结束,就直接宣布全案保留,先送出委员会,进入院会协商阶段「会议到此结束,宣布散会」。

按照一般流程,立法院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邀请朝野召开协商,达成共识后进入二读、三读阶段乃至通过。

林为洲在会后受访时解释,朝野歧异太大,如果从名称开始就没办法进行,先讨论部分条文「很奇怪」,因此既然还要经过政党协商,就届时再做处理。

▲立法院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但朝野在名称尚未有共识,因此全案保留,送出委员会进入协商。(图/记者陈政录摄)

林为洲强调,让监督条例可以先出委员会,已经较过往「进了一步」,因为上个会期时民进党团甚至要求退回院会,重新请8个委员会联席审查,因此从今天绿营同意让条例出委员会,「表示他们的态度有些转变」。

林为洲说,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本次不出委员会,下周若绿营先排两岸人民关系条例5之3修法,送协商后就会走得比较前面,导致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继续石沉大海。「站在国民党立场,希望两个法案一起协商、讨论,因为两岸除了政治协商外,其他经贸技术性犯罪共打,都要有规范依循,一并讨论」。

针对条例的名称问题,时代力量党团主张以国以国来界定。立委黄国昌表示,在国际事务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成员客观事实,在对岸不断声称对我中华民国主权时,用两岸、地区等模糊化处理,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此没有办法接受所谓台湾和大陆地区,来界定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地位

国民党立委林丽蝉则表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多以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做为论述,因此希望监督条例也能循此模式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指出,过去两岸已洽签的23项协议中,多以海峡两岸、两岸作为名称。因此虽接受「我国与中华民国」说法,但考量宪法订定,认为可以名称上以两岸处理,并由国会发挥监督功能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指出,行政部门支持民进党团版本,认为两岸是现行可通用的名称。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出席备询。(图/记者屠惠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