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立法保障女性董事

德国总理梅克尔图╱美联社

尽管德国国家领导人为女性,但女性在企业金字塔顶端却是相当少见,促使该国立法、强制要求大企业董事会必须要有一个女性保障名额

■German cabinet agrees quota for women on company boards.

德国内阁1月初签署一项指标性法案规范大型上市企业董事会成员必须至少有一名女性,此案即将送至国会进行表决,以提升女性在企业决策圈的地位

根据该法,员工数逾2千人、董事成员三人以上的上市企业,必须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

德国已于2015年颁布法律,要求董事人数三人以上的上市公司监事会(supervisory board)成员至少要有30%的女性。监事会主要由股东选出,并未拥有执行管理权。

总理所属政党抵制法案

德国内部对此议题讨论多年,这也是德国社会民主党(SPD)长久以来的诉求,但总理梅克尔所属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却一直抵挡这项提议。

梅克尔也曾对企业任命女性领导者速度过慢而感到相当无奈。

德国家庭部长吉费(Franziska Giffey)在声明中表示,「此法将是更多女性位居领导地位的里程碑。」她提及多年来一直致力追求这个目标,但企业鲜少自发性地增加女性董事,时至今日没有太大改变,进展相当缓慢。

家庭部指出,新法影响大约70家企业,这些企业之中,约有30家目前董事会没有女性成员。

女性占企业监督董事会的比例在2017年终于突破30%,到2020年11月约占35.2%。以百大上市公司来看,女性仅占管理董事会的11.5%。

此法针对政府握有多数股权国营企业设立更严格的性别平等法规,根据规订,只要两人以上的董事会,就必须至少一人是女性,适用于约90家企业,包括德国铁路公司(Deutsche Bahn)以及航空流量管控机构

根据2020年公布的调查显示,女性占欧洲最大型企业董事会的三分之一,在性别多元化方面,以挪威位居第一,其次是法国

女性董事比落后欧洲多国

支持董事会多元化的AllBright Foundation在2020年10月公布报告,以大型企业女性占董事成员的比重来看,德国落后美国、法国、英国波兰瑞典

该分报告发现,美国30家最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女性约占28.6%,反观在德国此数据仅12.8%,英国与法国的比重各为24.5%、22.2%。

提倡性别平等的前西门子高层库格尔(Janina Kugel)指出,最新的女性董事比重规定是相当重要的讯号,「德国人观点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一位女性总理长达15年,所以德国在这方面非常进步,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除了德国之外,美国也开始积极改善企业董事会的性别差异。在2018年,加州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有一名女性,在全美各州首创先例

美国股票交易那斯达克2020年12月最新性别差异要求,根据呈报美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那斯达克要求在该平台上交易的企业,必须任命至少一位女性董事长和至少一人为有色人种或LGB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