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也能当家 德国会通过企业董事会女性保障名额法案

▲虽然德国早在2005年便选出首位女性总理,但至今大企业董事会仍存在着性别比例失衡的情况。图为德国总理默克尔。(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王炜宁综合报导

就在三八妇女节来临的前夕,德国于本月6日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上市公司从2016年开始,董事会成员必须至少有30%为女性,而该项法案也被喻为继赋予女性投票权以来,最具贡献历史进程

随着女性意识的抬头,有越来越多女性投身于职场,虽然早在2005年默克尔(Angela Merkel)便成为世界少数、德国首位女性总理,但在当地女性所占董事会名额不仅少于20%,且其中上市的30家绩优股公司中,董事会成员平均更只有7%为女性。虽然这项法案仍待联邦上议院的认可,不过一旦通过,至少108家上市公司从明年元旦开始就必须遵循这条法例

欧洲国家来说,挪威是第一个通过类似法案的国家,西班牙法国冰岛随后也跟上脚步,上述的4个国家皆将门槛设为40%;比利时荷兰为30%;而义大利则规定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为女性。虽然英国目前并没有制订相关的法规,但在民间团体「30%Club」的奔走下,比例也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家庭部长史维席格于会后表示,「这是历史性的一天」,也认为该法案的通过,是自1918年赋予女性投票权以来,德国两性平权的另一个里程碑专家指出,虽然短期来看,董事会成员性别结构的改变,并不会造成显著的影显;但以长远来看,不仅为企业注入新的思维,对下一代也做了良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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