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有违失 政院经济部高市府遭纠正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索贿案,监院也展开大动作调查爆料地勇公司,因炉碴堆置处理危及公共安全高雄市政府虽然裁罚51次,未能有效遏止,监察院6日通过纠正高雄市政府。此外行政院、经济部也因疏于督导,以致衍生不法牟利弊端,遭到纠正。

▲监察院6日因林益世案督导不周决策周延,纠正行政院、经济部以及高雄市政府。(图/取自监察院网站

监察院在纠正文中表示,高雄市环保局未依应有职掌法规制发地勇公司断料公文在先,又在地勇公司改善计划送达前,即率予签拟作废上一份公文的程序,违反高雄市政府联合会结论,而且公文皆未叙明法源依据,决策过程仓促且欠周延,致遭舆论质疑,确有违失。

纠正案文指出,高雄市政府虽自97年1月至101年11月,裁罚地勇公司共计51次、裁罚金额共517万余元,但地勇公司堆置炉碴迄今仍有80余万公吨,危及公共安全、造成各项污染,显见裁罚作为徒具形式,无法有效遏止。

而在经济部方面,监察院的纠正文也指出,经济部为中钢公司主要公股股权管理机关,却怠于督导中钢公司及其转投资中联公司炉渣等副产品销售作业,迟未研订公正客观招标标准作业规范,制使招商评选标准作业及续约,轮为主观恣意,衍生环保纠纷及不法牟利弊端;行政院及经济部掌握主导中钢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及营运决策方向,却未见玩贝请托关说事件管考机制,让政治利不当介入,依法提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