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承揽真雇佣」损及劳工权益 监察院纠正中油、经济部

监察委员美玉。(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监委王美玉2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中公司民国102年底起,劳务承揽厂商有假承揽真雇佣、签订定期契约,以规避年资并计及资遣费等损害劳工权益违法态样情节;同时中油公司加油站人员参与面试及指挥监督派驻劳工,经济部却长期疏于管理,未积极监督该公司及劳务承揽厂商确保劳工权益,致严重损害政府形象,核有怠失,监察院通过纠正经济部及中油公司。

王美玉表示,中油未订定严谨之劳务委外契约并尽监督之责,致该劳务承包厂商透过不满1年期之契约等方式,将派驻同一地点工作之劳工,借由转换不同雇主或事业单位、重新计算工作年资,影响劳工特别休假日数。

王美玉并指,虽然中油公司称有依契约规定要求厂商遵守劳动法令并处罚,103年至107年仅有3件且罚款金额分别为新台币1,000元及2,000元,与受影响劳工人数主管机关罚锾金额相去甚远;中油公司未对有违规纪录厂商设定限制,或更积极之履约管理,还无法掌握厂商违反劳动法令情形,对于劳工之权益保障显有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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