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劳工权益保障 监委纠正劳动部、新北市政府
监委纪惠容、王幼玲今开「回避劳基法 近海渔工被迫放无薪假」记者会,指出大量外籍渔工在休渔期被迫放无薪假,还挤在狭小、卫生差的铁皮屋居住,甚至最多有80人挤在40多坪空间内,但劳动部、新北市府却未积极作为,因此对两机关提出纠正。(蔡雯如摄)
监委纪惠容、王幼玲今(5日)召开「回避劳基法 近海渔工被迫放无薪假」记者会,监委调查台湾小卷捕捞季后,雇主、仲介回避劳基法,运用「合意解约」弹性调解人力,导致4位外籍渔工待工期间,被迫放无薪假,还居住在恶劣房舍,未获签约保障3年工作权,也未得资遣费,认为劳动部、新北市府未落实劳工权益保障,对两机关提出纠正。
台湾境内雇用沿近海渔业的外籍渔工,应适用劳动基准法,因此外籍渔工若因淡季或依雇主指示未出海捕鱼,仍应正常给予每月全薪,若被迫停工解聘应有资遣费,且渔工转换雇主期间,雇主仍有生活照顾管理责任。
纪惠容指出,她们访谈49位渔工,调查发现,外籍渔工在休鱼期被要求下船,且签约3年却长期没工作,形同放无薪假,若签下自愿提早解约同意书,也并非外籍渔工真意,甚至还有护照或居留证由仲介保管等状况。
纪惠容说,外籍渔工过往下船后,过一段时间就可返船工作,因此选择隐忍,但去年休渔期,雇主与仲介要求渔工签自愿解约,且该年白带鱼输销中国大陆受到阻碍,影响船东出海捕捞意愿,外籍劳工自寻雇主下,等同游走失联移工边缘。
依据劳动部函复监察院资料,去年因为休渔受影响渔工有64位,分属45个雇主,委托3家仲介业者,但纪惠容强调,外籍渔工数月无法得到薪水的状况,「受影响人数远远超过64人」,且依劳发署统计,雇主解约过去3年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约,解约再申请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
另外,纪惠容说,在外籍渔工待工期间,被仲介分别安置于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顶楼加盖铁皮屋等处,50位外籍渔工居住在40几坪空间,最多超过80人,有些甚至被迫睡在房外屋檐,寒流来也没热水用,卫生条件不佳,渔工还须自行煮食,并负担每日100元住宿费和100元团体搭伙费。
纪惠容说,雇主、仲介回避劳基法,大量解雇外籍渔工,给予恶劣住宿环境住宿,劳动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发觉违失,在监察院启动调查后才专案处理,且未能警觉捕捞鱼季休渔期等,提供外籍劳工适当协助。
纪惠容指出,劳政单位查核事先通知仲介,也造成渔工与仲介权力不对等状况,让渔工无法说真话,最终将解约归因为「捕捞意愿、个案状况、双方合意、渔工个人因素」等,严重影响劳工权益,影响台湾人权声誉。
纪惠容呼吁,劳动部、农业部渔业署及新北市政府对于「休渔期间停工配套措施」、「劳资双方合意解雇(约)后之移工转换制度」、「预警及通报机制」,应检讨改进,保障外籍渔工权益,避免外籍渔工迫于经济压力成为失联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