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代理教师工作权益 新北议员要求市府落实完整聘期

新北市议员金瑞龙接获新北市教师会理事长林松宏陈情。(金瑞龙办公室提供/李奇叡新北传真)

代理教师工作权益长期以来受到漠视,今年7月监察院就针对国内代理教师普遍聘期未满1年,且与正式教师同工却不同酬现象,向教育部提出纠正,认为此状况侵害到受教权,新北市议员金瑞龙接获新北市教师会理事长林松宏陈情,并表示自己一直很关心代理教师聘期、薪资不足12个月的问题,呼吁市府应尽快落实。

金瑞龙说,他在本届议会期间提案,建请市府落实代理教师聘期及薪资为完整12个月,以保障教师同工同酬权益,而为了正本清源,他也要求市府以学生学习节数需求为本,尽速达成正式教师员额控留比例合理化,增加正式教师名额,降低代理教师聘用比例,借以提升教学品质,替师生营造友善的教育环境。

新北市长侯友宜先前在议会上表示,新北市暑假在学校兼任行政职及服务的代理教师都有支薪,但由于市府预算不足,未来等经费到位,会朝同工同酬的方向去落实;教育局长张明文则说,要解决代理教师与专任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应从调整员额管控做起,并规画更多正式教师员额,让代理教师成为正式教师,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新北市教师会理事长林松宏向金瑞龙表示,教育部曾说,代理教师相关补助经费如有不足,教育部将会补足,但就他了解,有许多地方政府表示仍须负担相当比例的经费,在地方政府目前财政窘迫情况下,其实还需要中央政府大力协助、多多帮忙。

金瑞龙强调,有些代理老师会担任导师及兼任行政工作,责任义务与专任教师相同,尤其在暑假期间,一样需要进行备课及处理学生相关事务等,既然代理老师与专任教师做着一样的事情,且负担相同的责任,那么也应该得到同样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