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代理教师权益 屏东核给全学年完整聘期

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屏东核给全学年完整聘期。(摘自屏东县长周春米脸书)

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屏东核给全学年完整聘期。(摘自屏东县长周春米脸书)

为保障学生受教权及代理教师权益,屏东县政府决议屏东县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公立幼儿园自111学年度第2学期起,给予代理教师全学年完整聘期。屏东县长周春米表示,这项措施预估每年将增加约4470万元人事费,但能够稳定师资,让代理教师获得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的平等待遇,有助提升教学品质。

周春米表示,她担任立委时就关注支持这议题,因为代理教师虽然是一年一聘,但暑假期间2个月没有支薪,由于许多代理教师工作内容已跟正式教师差异不大,相形之下有失公平原则。

屏东县自111学年度起,已核予偏远地区学校、实验教育学校、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合理教师员额等代理教师均已实施完整一年聘期,目前仅一般地区学校编制内未兼任行政职务代理教师聘期为10个月,约有387人未完整聘期。

经与相关单位研议评估后,决定自这学期起,全县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代理教师聘期将核给全学年聘期,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并因应学校用人需求。

屏县府教育处长刘育忠表示,112学年度起,代理教师将核给全学年聘期,且111学年度第2学期代理教师聘期迄日统一延长至112年7月31日,全面实施代理教师发给全年薪资,预估每年将增加约4470万元人事费。

周春米强调,落实代理教师完整聘期,除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外,也是肯定他们的付出,有助于提高优秀教师留任率,让教学延续不中断,达到教师、学生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