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 桃园代理教师全年聘期上路

桃园市教育局10日宣布,111学年度起,桃园市立国民中小学及公立幼儿园将实施「代理教师全年聘期」,年薪若包含年终,将可多8至10万元。(桃园市教育局提供/赖佑维桃园传真)

桃园市教育局10日宣布,111学年度起桃园市立国民中小学及公立幼儿园将实施「代理教师全年聘期」,教育局统计,约1928名教师受惠,预算每年增加约2亿400万元。桃园市长张善政说,落实同工同酬,代理教师可以领到完整12个月薪水。

桃园市教育局表示,市立高中代理教师在107学年度已经全年聘期,国中小及公立幼儿园教师约有1928人,估计调整为全年聘期后,每年约增加2亿400万经费。1名代理教师说,111学年度与过去相比,可多1个月薪水,约4万多,若是112学年学年开始,多近2个月薪水,包含年终过去领12分之11个月,未来将可领满,年薪增加8至10万元。

教育局指出,国中小未兼任行政职务的代理教师在寒暑假需要备课,或是处理班务、校务,与正式教师工作一样,聘期实际却是当年8月27日到隔年7月2日,实际上仅有10个月又7天有薪水,长期有「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而高中代理教师在107学年度已经实施全年聘期,国中小及公私立幼儿园代理教师却未落实,形成「一市两制」。

教育局表示,6都仅有台北市给予再聘用的代理教师完整聘期,高雄市则是在提报教育局同意的前提下,给予完整聘期,其余都没有完整聘期。张善政说,落实「代理教师全年聘期」,可保障与正式教师工作内容相同的代理教师,有助于留住优秀师资人才,降低代理教师流动率。

桃园市议员凌涛说,原本财政上的短缺等考量,要逐步调整,但他上任后第1号公文,就是希望教育局盘点资源、完整规画后逐步调整,经他强力要求、发文给桃园市政府,要求真正落实「全年聘期」,终结代理教师薪资「一市两制」的不平等状态,希望打造桃园成为更宜居、美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