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核给全学年聘期 竹市千位代理教师受惠

新竹市政府15日宣布,竹市代理教师聘期将自即日起核给全学年聘期,计有1000位代理教师受惠。图为老师上课的示意图。(陈育贤摄)

新竹市政府15日宣布,竹市代理教师聘期将自即日起核给全学年聘期,计有1000位代理教师受惠。图为老师上课的示意图。(陈育贤摄)

新竹市政府15日宣布,竹市代理教师聘期将自即日起核给全学年聘期,以保障代理教师的权益,教育处表示,111学年度代理教师聘期统一延长至112年7月31日后,预计增加1.2亿人事费,未来全面发给全年薪,每年则增加1.7亿人事费,计有1000位代理教师受惠,为减轻地方负担,也期盼中央能提供补助。

市长高虹安指出,竹市为争取优秀师资留任,并因应学校寒暑假期间,代理教师也需到校协助校务及参与活动之需求,因此,自即日起,竹市市立中小学及幼儿园代理教师的聘期将核给全学年聘期,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并符应学校用人需求,未来,也将配合中央修正的规定办理。

教育处长童凤娇表示,竹市市立中小学及幼儿园代理教师聘期及薪资,目前已做到依学校需求及竹市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补充规定代理教师聘期,确保代理教师权益。

另外,学校于寒暑假期间仍有正式课程外的营队、学生辅导以及行政事务等,也需要代理教师协助办理,为兼顾代理教师权益及学校办学需求,因此,目前任职代理教师聘期自111学年度第2学期起给予代理教师12个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师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长至112年7月31日止。

111学年度第2学期各校办理代理(代课)教师甄选或再聘,聘期始日则皆为112年2月1日,并以实际到职日聘任。

教育处说明,111学年度第2学期聘期延至7月31日止,以衔接112学年度完整聘期。112学年度起之代理教师也将自112年8月1日(或该员实际到职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核给全学年聘期。

教育处表示,111学年度之代理教师聘期统一延长至112年7月31日后,预计将增加1亿2000万元人事费支出,未来全面实施代理教师发给全年薪的政策,初步预估每年需至少再增加1亿7000万元人事费,为减轻地方负担,期盼中央能提供补助,避免地方因人事费增加而排挤其他教育预算,以提供更优质的学习环培,让「新竹好学─让新竹的孩子做世界的孩子」的教育信念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