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全台代理教师完整聘期 教育部补助112学年5成差额

根据监察院统计,全国国中、小代理教师人数自107学年度的2万6938人逐年增加至110学年度的3万2239人,从总教师人数的14.8%增加到17%,比例逐年攀升。

教育部长潘文忠昨日提到,在行政院的支持下,教育部将致力让代理教师聘期、权利义务达到全国一致,不再因为任教县市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据了解,桃园市日前宣布给予代理教师全年聘期后,包含新竹市、苗栗县、嘉义县市、屏东县、金门县、连江县等县市均给予全聘期。

教育部在经费补助上,原拟针对县市政府财政有特殊困难而无法立即支应者,以一般性补助款或其他经费提供协助,但考量今年度地方县市政府来不及编列相关经费,因此让全国各县市在112学年第1学期同步实施代理教师完整聘期制度。

教育部说明,对于代理教师完整聘期衍生的薪资议题,经与行政院研商,基于教育平权,避免城乡落差,且考量县市今年未及编列经费,将协助全国各县市112学年第1学期同步实施完整聘期所需经费差额之50%。

另为健全代理教师待遇,教育部也提到,113年度以后各县市应循年度预算编列程序,建立常态化制度永续实施,同时行政院亦将列入一般性补助款设算,共同保障代理教师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