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同工不同酬、暑假无偿办公 教育局:建议中央订定提叙规定
市议员陈廷秀10日为国中小代理教师请命,要求教育局让代理老师不过劳,学童教育才能更有保障。(陈世宗摄)
台中市各国中小代理教师面临同工不同酬、暑假无偿办公等困境。市议员陈廷秀10日为国中小代理教师请命,要求教育局让代理老师不过劳,学童教育才能更有保障;教育局表示,为能照顾全国代理教师,稳定全国各校师资,市府建议中央订定代理教师提叙规定,以使各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陈廷秀指出,许多国中小学校因资源与人员匮乏,往往把行政职推给资历最浅的代理教师。担任行政职务的老师最忙的时候是暑假,但各县市财政、主计单位都想省钱,即使实际学年结束日期是7月31日,代理老师却依旧只给薪到6月底学生放暑假当天。暑假期间则以是否「有上班事实」为给薪标准,薪资待遇与正式老师差了2个月。
陈廷秀说,要让老师认真教学无后顾之忧,他提出三点呼吁,首先应该让代理教师聘期应统一且完整,目前代理教师聘期多为10个月,即暑假两个月会被自动解聘且无薪,许多代理教师为求工作权与收入稳定,只能选择在暑假无偿办公或教学;第二应让全国教师薪级叙薪制度应皆可延续;第三应补足正式教师员额,而不是永远地剥削代理教师,这也等于变相剥夺学生的受教权。
教育局表示,代理教师是学校重要的教学人力,市府非常重视代理教师权益,自106学年度起,延长代理教师聘期自开学日前1周至课程结束后一周,另兼任行政代理教师则给予一整年聘期,以稳定学校师资,并维护学生学习权益。
针对代理教师权益,市府认为代理教师待遇应有全国一致作法,不因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而有差别待遇;依据法律保留原则,有关人员薪资待遇部份,最好订有明确法规,以确保相关人员权益。为能照顾全国代理教师,稳定全国各校师资,市府建议中央订定代理教师提叙规定,以使各地方政府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