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长假「寒暑假复职」爽领薪水 工会批:践踏代理教师工作权

▲代理教师工会批评,留停教师为领寒暑假薪水提前复职,侵害代理教师工作权。(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全国代理教师工会今指出,近期高雄市与新北市接连发生代理教师「被提前解职」失去暑期薪资的不当待遇,申请留职停薪的正式教师为了爽领暑假薪资,赶在学期结束前,提前申请复职,批评学校违反《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规定,教师申请留停应以学期为单位,要求教育主管机关彻查。

全国代理教师工会理事长黄湘仙指出,高雄市一名带国小毕业班的正式教师,在3月学期中请假,把课务和导师责任交给代理教师接手,即俗称的学期中接手代课的「后母班」,原本该名代理教师聘期应该在7月底学期结束,正式教师却突然申请7月1日复职,意图多领暑假1个月的薪水,导致代理教师提前被解雇,只因为教甄简章有注明「代理原因消灭无条件解职」。

黄湘仙还说,新北市也有一名国小正式教师,112学年请病假至1月31日,后来又申请延长病假,但却在下学期结束前的6月29日申请复职,导致代理教师被提前解职,暑期无薪水。两名正式教师在学期中复职的行为明显违反规定,校方人事主任与校长未予以把关,践踏代理教师的工作权。

黄湘仙指出,依据《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规定,教师申请留职停薪期间应「以学期为单位」,但部分学校在代理教师甄选简章上仍直接加注「代理原因消灭无条件解职」违反劳动相关法条的规定。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教师钻漏洞,在申请育婴假或事假后,又在寒暑假复职,等到开学再继续留停,想休假就休假、想复职就复职,爽吃「留停自助餐」。

黄湘仙表示,每年都会收到至少超过5起类似的陈情案,其中案件量最多的又以高雄市为首,批评高雄市教育局放任不管,不仅影响代理教师工作权,也影响学生受教权,呼吁全台代理教师,避开高雄市「育婴留停缺」,以免聘期未结束就提前被解雇,也呼吁中央和地方主管机关重视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