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法是「践踏教师专业」 全教产批教育部毁损教师权益

▲为了使不适任教师淘汰机制明确化,此次《教师法修法将不适任教师程度分为7种不同状况。(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7日通过《教师法》修正草案,除了针对狼师等不适任教师的惩罚退场,制定7种情节处理方式外,也针对教评会外部委员比例调整,将教师比例降至2分之1以下。对此,全国教育产业工会8日发声明指出,教育部不但未尽身为全体教师大家长之义务,还放任行政院订定戕害教师权益、伤害教师专业自主之修正案,是严重怠惰失职,批教育部是在践踏教师专业。

全教产认为,修正案有四点严重损害教师权益:

1、修正草案中有关处理不适任教师条例,降低教评会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师代表比率,由原本的超过2分之1,改为少于2分之1。行政院认为此举可降低外界对于不适任教师「师师相护」之观感。然大多不适任教师案,并非「师师相护」,而是学校根本没提不适任教师辅导机制,导致不适任教师一直留在学校,造成其他师生困扰。

2、有关教师组织,目前全国教师组织主要是以工会型式运作,且有二大工会:全教产、全教总。然草案中教师组织定义未修正,在中央仍为由全教总会员高度重叠之全教会为主。全国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老师并非全教(总)会组织成员,教育部却对此视而不见。

▲全教产认为,教育部放任行政院订定戕害教师权益、伤害教师专业自主之修正案,是严重怠惰失职。(图/记者汤兴汉摄)

3、损害教师之权利义务:教师法修正案第三十五修增定「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未兼任行政职务教师于学生寒暑假期间,【除返校服务、参加研习、进修或教学准备等活动及配合灾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而返校服务等日数由需与教师组织协商改为授权中央主管机关订定办法】,是剥夺教师合法合理的休假权益。教师于平常上课日并无合法之特休假期。学生休寒暑假,也是教师合理合法的休假权益。教育部于法条中大文字游戏,是严重损害教师权益。

4、修正案第三十二条增加「为使学校校务顺利运作,学校仍需由教师兼任行政职务,因此明定教师有担任行政职务之义务」。教育部不思如何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业务、减少不必要的评鉴及公文往返;不思如何提高教师参与行政业务的诱因,却用法律片面规定教师有担任【行政职务之义务】,是本末倒置、倒行逆施。

全教产指出,所有先进国家皆视教育为国家根本大业,教师是国家瑰宝,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尊重教师专业、提升教师待遇,才能有良好的教学气氛,也才能培养出优良的下一代公民,然自民进党上任以来,多次由林万亿主导斗争教师,除大笔砍杀退休教师的退休金外,现更磨刀现职教师,削减教师权益、增加教师负担,是政府带头损害教师劳动权益,与民进党在野时所喊之口号背道而驰!如此没有诚信、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的政府,还值得人民信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