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王花豹」订性爱契约 医师娘抓猴获赔55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荣总彭姓医师药厂业务陈姓女子发生外遇,互称「狮子王」、「花豹」,还签定性爱契约,事后被妻子抓奸,提告求偿200万元;两人目前已判刑确定,13日在被士林地院判赔55万元。

彭妻指出,前年9月在丈夫电子信箱内发现一封名为「情人节礼物」的信件内容是丈夫寄给陈女的「共同生活聘约」,2人相互暱称「狮子王」、「小花豹」,契约内容包括「狮子王聘小花豹为生活伙伴」、「狮子王需每天陪小花豹做爱」、「狮子王月付小花豹4万元」等。

彭妻于是找征信业跟监,在去年10月发现丈夫与陈女到北市丽敦旅馆偷情,愤而报警捉奸。彭过了一阵子才开门,2人衣着整齐,警方则查扣卫生纸团和床单物证

士林地院审理时,彭男、陈女都否认通奸。彭男表示,当天陈女是要拿一些资料来旅馆给他,妻子所指契约是造假;陈女辩称,为传送药品电子档到彭的电脑,才到汽车旅馆拷贝资料。

事后法官依通奸罪判彭姓医师6个月、陈女4个月徒刑,彭妻另提民事诉讼向2人求偿200万元,彭男及陈女则反控彭妻将2人照片文件传到公司,还到陈女住处附近发传单,造成2人名誉受损,认为彭妻已宣泄过。

法官认为,彭、陈通奸严重破坏婚姻关系,造成彭妻极大的精神压力,判2人应连带赔偿彭妻精神抚慰金55万,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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