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约会就车震!和医师娘10个月做132次 讲师要赔85万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医师娘与杨姓大学讲师发生婚外情,2人在10个月内发生132次关系,其中61次经法官认定为事实;高雄地院杨应执行有期徒刑8月,民事部分判赔85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男与医师娘自2013年透过微信认识,同年10月21日下午,2人在高雄市山区寿山公园约会,在杨男小客车上发生第一次性行为;后来2人以3天一次的频率幽会地点除各摩铁外,还包括医师娘住处,到隔年2月底为止,2人共嘿咻46次(含第一次)。

更夸张的是,为省下到摩铁的费用,2人从2014年3月起承租套房作为幽会地点,以每3天做1次的频率,到该年7月30日止约发生51次性关系。7月31日,2人赴花东旅游再发生3次性关系,8月3日回到高雄后投宿商务旅馆15天,再发生15次性关系。同年8月20日,医师娘搬离原住处,杨男每晚都和她幽会,至9月5日止,2人又嘿咻17次。

医师娘的丈夫提告并求偿300万元,民事部分,高雄地院法官院参酌两造经济状况身分地位,及被告原告配偶相奸次数,对原告心理精神及社会地位所造成损害,判杨男应赔偿85万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