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怒控没讲清楚就切除子宫 医师反告侵害名誉获赔15万
▲吴女控诉医师未经告知就切除子宫,遭法院判决打脸,判赔15万。(示意图/pixabay图库)
北市知名医院妇产科梁姓医师,替吴姓女病患切除子宫肌瘤后,竟遭对方控告业务过失;得不起诉后,梁医反控吴女与其丈夫侵害名誉及人格。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吴女确以不实言论侵害梁男医师身分的名誉及人格,判赔15万元。
吴女自2006年发现子宫肌瘤后,持续到梁医门诊追踪,2015年4月7日,吴女因子宫肌瘤过大难以忍受,主动要求切除;梁医告知吴女,肌瘤分布范围很广,这次手术会切除大半子宫,极有可能造成不孕,术后,持续施打抗生素照护。
不料吴女2015年6月29日,在丈夫陪同下控诉梁医,称术前完全没有提到会切除子宫,术后还因照护不当引发大范围感染,被施打抗生素治疗;更称自己是为了怀孕才接受手术,依业务过失向梁医提告。刑事部分,2016年不起诉,2017年声请再议遭驳回;民事部分,2017年也遭驳回。
梁医不满吴女夫妻侵害名誉,表示术前已与病患充分沟通,术后施打抗生素是因肠胃感染,而非伤口;吴女丈夫门诊期间鲜少在场,业务过失控诉时竟以证人身分出庭,还向议员提出陈情,梁医认为丈夫暗地里主导吴女提告,愤而向两人提出侵害名誉及人格告诉。
台北地院审理时,吴女改口术前门诊并无提及自己计划怀孕,抗生素部分,则说是与律师沟通不清;至于丈夫是否涉案,法官认为陪老婆上法院属人之常情,且控诉梁医的诉状上,皆有吴女的签名,难以认定丈夫在背后主导,最后判吴女应赔偿梁医15万元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