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娘看到「移动绿色光体」 教会卖凶宅判赔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一对李姓医师夫妇3年前向基督教台湾宣道福音总会购买别墅,以1200万元成交,却称多次在屋内看到「移动绿色光体」,经打听后才知买到凶宅,一状告法院法官判福音会总会败诉,应返还李姓夫妇180万元不当得利。

基督教台湾宣道福音会总会于1988年买下这栋房子凶杀案发生在1986年,但福音会总会说,加拿大籍马姓牧师夫妇住了16年都没有碰过灵异现象,李姓夫妇2004年租屋,2009年表示想买下来,总会原拟以1500万元出售,最后以1200万成交。

福音会总会表示,他们「信耶稣不信鬼」,且李姓夫妇去年提告时距离凶案发生已经25年,他们不认为房子是凶宅,将提上诉。

李姓医师则主张,去年8月妻子在屋内多次看到移动绿色光体,向邻居求证才知道前董姓屋主窃贼杀害;但买屋时福音会总会的马姓牧师未尽告知凶宅义务;他要求依市场行情减价三至五成、共360万元,对方却不理会

法官认为,马姓牧师无法举证在买卖契约成立时有主动告知凶宅的实情,李姓夫妇去年才知情,依民法规定被告无法免除瑕疵担保责任,李姓夫妇得请求减少价金,判决福音会总会应返还不当得利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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